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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申报2012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同行送审工作的通知
阅读次数: 添加时间:2012/02/27   发布:

 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要求,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人员须将代表作送同行专家评议。今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将在3月份启动。为了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代表作同行送审工作通知如下:

1、需要进行代表作同行专家评议的系列有教师(包括教授、副教授、研究员、副研究员、高级实验师)、教育管理研究和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等三个系列。

2、申报副高职人员送审材料包括同行专家鉴定表、任现职(或近五年)以来代表作2篇,须一式两份;申报正高职人员送审材料包括同行专家鉴定表、任现职(或近五年)以来代表作3篇,须一式三份。分别用档案袋装好,档案袋须贴有送审封面。送审材料原则上不退,如需退还,请注明。

3、论文、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、2011年12月31日前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公开发表(必须有ISSN、CN刊号及条形码)或出版(必须有ISBN书号及条形码)的。任何发表在增刊、内刊、专辑、专刊、论文集等杂志或刊物上的论文或参编个别章节的书籍,不得作为代表作进行同行专家鉴定。如提交学术著作或通用教材,则本人必须是主编,且对于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字数不得少于8万字,对于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字数不得少于15万字。送审论文者请提交论文的复印件,复印件必须有封面、目录、内容、封底,并请在目录上用彩色笔把自己姓名涂上色彩或打勾;送审书籍者请提交原件(不按照要求操作者不予送审)。

4、代表作同行专家评议费用由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个人支付,现暂按300元/份收取,多退少补。即申报正高职人员须缴纳900元、副高职人员须缴纳600元收取。

5、请各学院(部)及有关部门统一组织,于3月15日前将送审材料、汇总表及同行专家评议费交人事处。代表作由人事处收齐后统一送审,申报者本人递送或指定专家进行评议的,评议材料无效。

6、《同行专家鉴定表》、代表作同行专家评议汇总表、送审材料袋封面请在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职称评审中下载。

7、本项工作只是对申报人员的代表作进行同行专家评议,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也不和申报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是否通过存在必然关系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后续工作随后开展。申报人员如资格审查没有通过,同行专家评议费用不予退还。

8、同行专家评议结果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2年内有效。
 
联系人:张志诚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58139145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人事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2年2月27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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